香波特在播客里聊起詹姆斯,说得挺有意思。他说,每次詹姆斯离开一支球队,背后都跟着一段新传奇。这哥们儿骨子里就喜欢挑战,说白了,心里头一直住着个孩子,总觉得新鲜事儿才有意思。

他去费城?你想想,76人已经43年没摸过总冠军奖杯了。43年,什么概念?比不少球员的爹年纪都大。这跟当年骑士队50年无冠一个味儿——詹姆斯就吃这一套。他当年在湖人,把一支沉下去的豪门重新拉回王座,那叫重塑辉煌。他离开哪儿,哪儿就要炸开锅,焕发新生。所以,这一回他盯上的,还是费城。
香波特还补了一句:他不能去尼克斯,因为尼克斯已经拿过冠军了。去那儿,没故事可讲。詹姆斯要的就是那种“从零到一”的折腾劲儿,而不是去蹭现成的荣光。说起来,这或许就是他和普通球星不一样的地方——他挑的是最难的那条路,而不是最近的那条路。